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益阳市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检验教育整顿实效。
年3月26日,一起长达8个月的医疗纠纷,在益阳市司法局、益阳市医调中心开展的“送《民法典》进医院,为民办实事”活动中成功化解。
患者王某,男,77岁,有脑梗病史。年7月15日,医院,治疗过程中相继出现第二、第三次脑梗死。患方子女质疑医方在治疗过程中用药错误,抢救过程中动作迟缓,耽误了救治最佳时间,从而引发医疗纠纷。医患双方曾就此协商不下十次,因达不成共识,医院欠费不出院。
益阳市医调中心受理该纠纷后,指派调解员于年2月20日进行了第一轮调解。患方认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已造成严重后果,要求医方赔偿住院费、误工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0万元,并免除欠费。医方称,对患者的治疗过程遵循常规,无明显过失,不接受患方诉求,建议患方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第一轮调解不欢而散。一周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轮调解。经调解员耐心细致调解,患方同意只要求退还住院费,同时免除欠费。医方称:出于人道主义援助,同意免除欠费,但不同意退还住院费。双方各不相让,第二轮调解陷入僵局。
3月25日,益阳市司法局、益阳市医调中心开展“送《民法典》进医院,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对该起纠纷的调解方案进行了优化。一是把控最佳调处火候,善意提醒双方把握机会,在法定调解最后期限只剩二天的时刻,再一次告知医患双方珍惜最后一轮的调解机会。二是召开疑难案件讨论会,听取调解员对此案的分析意见,在未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前提下,分析到底医方有没有责?有多少责?三是针对前二轮调解情况,分析纠纷的焦点:患方认定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失,对自己的合理诉求把握不准,信不过医方;医方认为患者长期不出院,欠费越来越多。之后,市医调中心报告益阳市委政法委启动联动机制,调度患者所在乡镇司法所长及村支两委领导协助做好纠纷调处和维稳工作。
3月26日,调解医院进行最后一轮调解。调解会上,医方详细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患者王某治疗、救治情况及目前身体状况后,患方仍坚持诉求不变,医方却出乎意料地提出启动司法程序追缴欠费,双方再度出现争执。关键时刻,参与调解的同志及时向医患双方宣导法律法规,耐心做患方、医方思想工作。两个小时后,会议室里争执声越来越少,语调越来越缓。患方在了解法律规定后,消除了疑虑,不再要求医方退费。医方在对诊疗行为进行分析评议后,主动放弃追缴欠费。最终,医方出于人道主义救助,免除患者所欠住院费,双方达成协议。
有道是:“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益阳市司法局、益阳市医调中心开展的“送《民法典》进医院,为民办实事”活动,如一沐春风,吹开医方心结,如一场春雨,滋润患方心田。
来源:法治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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